2021年荆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范围
全市设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荆门中心城区(荆门外校、龙泉北校、荆门市一中初中部、海慧中学、象山中学、文峰中学、石化中学、白石坡中学、望兵石学校、高新学校、漳河中学、楚天学校、荆门德艺学校、荆门体育中学)和“三区”乡镇(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乡镇初中学校)6个招生区域。市龙泉中学、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荆门市一中、市东宝中学、市掇刀石中学面向荆门中心城区和“三区”乡镇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国际部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特色高中学校的体育、艺术和小语种三个专业(学科)面向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并有国编初中学籍号的初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分段制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市龙泉中学按不低于分校计划的80%分解到全市各招生区域、荆门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其它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按分校计划的80%逐校分解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专业(学科)突出的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普通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3%以内。
2021年继续实行农村乡镇初中1校1名市龙泉中学分配生招生政策(已有生源被录取的农村乡镇初中不再分配招生计划,没有生源被录取的农村乡镇初中将分配1个招生计划)。
四、录取批次
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四个录取批次:
提前批:特色高中学校,设1个志愿。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荆门外校,设4个志愿。
第二批:荆门市一中和钟祥一中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学校,设5个志愿。
第三批:中职学校,设2个志愿。
五、志愿填报资格线划定
志愿填报资格线由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地生源、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统一划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
1.市龙泉中学
分荆门中心城区、“三区”乡镇、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
2.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志愿填报资格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3.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国际部
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国际部志愿填报资格线,按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4.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不划定录取资格线。
六、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录取批次、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于2021年7月6日-7月7日自主填报志愿。
七、网上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两级中考办组织,统一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除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外,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分数高低进行比较录取。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科目。
(一)特色高中学校录取
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展特色学科、特色专业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审批的学科、专业在全市范围内提前录取特色学生。经特色高中学校自主选拔、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特色高中学校志愿,市中考办将根据考生成绩、志愿一次性全部投档到招生学校,各校根据提前公布的本校招生办法择优录取。
7月1日前,各特色高中学校须将自主选拔后的入围初步人选名单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市招考局中考科),各特色学科(或专业)入围初步人选人数不得超过下达计划数的3倍。
(二)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荆门外校录取
1.市龙泉中学统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相应区域录取,
分配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荆门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录取。市龙泉中学统招生在区域可投档人数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分配生继续录取。
2.荆门市一中、市东宝中学、市掇刀石中学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荆门中心区域(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录取。
3.荆门外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录取。
4.各县(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在辖区内录取,统招生录取总人数(含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分校计划的20%。
(三)荆门市一中和钟祥一中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学校
市中考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情况按1:1的投档比例向各校投档、录取。可投档人数不足时,剩余招生计划由市中考办汇总后面向全市征集志愿补录。
(四)中职学校
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先到中职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类别、录取专业、学制等),各中职学校汇总后,凭新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初中毕业证等到市教育局中考办办理录取手续。“3+2”分段制中职学校录取资格线由省招办单独划线,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可填报,录取资格分数线原则上应在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
(五)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可到招生学校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查询录取结果。
八、返乡就读
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需出示考生中考所在地市(州)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录取批次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按个人志愿向我市相应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后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中考办,市教育局中考办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九、优录、加分
1.军人子女
按《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文件执行。
2.人民警察
按《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文件执行。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1号)文件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管理。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具体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各地各校要大力实施高中阶段学生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指导,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殊类型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严禁买卖招生计划,严禁在招生平台外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相互诋毁恶性抢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有偿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对初中毕业生封锁有关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各特色高中学校要将招生方案多方进行宣传和公示。严格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和网上志愿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无理由退档,对于占用录取学校招生计划而未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到注册者,市教育局中考办可以根据录取学校提出的退档申请进行退档处理,退档后的考生只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扩大招生范围、买卖生源、买卖招生计划和未经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履职尽责重点督查范围,加强监督和查处,对在招生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荆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荆门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军人、消
防和人民警察加分审批表
3.荆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
4.荆门市2021年特色学校汇总表
5.特色学科(专业)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汇总表
荆门市教育局中考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