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09:43:51] 所属栏目:[高考动态] 点击:[58]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相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和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等六部门《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25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1年度全省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层次)医学生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0236号),现就2021年度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定向免费医学生重点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学)等专业。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招收农村生源,考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

(二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三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承诺毕业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约服务6年(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3年)。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国家下达我省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为400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招生300培养高校为湖北医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中医学专业招生100人,培养高校为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不提要求。计划按县市、区分解方案详见附件1

三、资格申报

(一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且自愿申报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资格的考生,59日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提交资格申报表及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3),并进行信息审核,如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所有考生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于520日前,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加盖公章报送市(州)卫生健康委。

(二)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和公示辖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信息,于525日前将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省卫健委审核汇总并公示后,将2021年度定向免费医学生考生资格信息提交省招办进行公示。

四、招生录取

2021年我省定向免费医学生,以市(州)为单位安排计划定向招收本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第56位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按市招生计划总数,分市(州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已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应及时将录取名单(附件5)提供给省卫生健康委。

五、签订协议

根据《关于统筹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定向医学生在高考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六、报到注册

定向免费医学生须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完成报到注册。对于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高校不予注册。考生被录取后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进校后不能转专业。考生如改变定向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加强招生宣传和履约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高校要积极配合,做好2021年度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过程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2110号)要求规范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过程中的管理,积极落实签约定向免费医学生岗位编制和就业保障。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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