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自己 诚信应考 ——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5-31 09:42:48] 所属栏目:[高考动态] 点击:[58]

各位高考考生:

时间不停地翻阅青春的书卷,转眼你们将要告别三年的高中学习生活。你们即将满怀信心地走向考场,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也挑选心仪的高校,去实现自己和家人的梦想,检验十二年春夏和秋冬苦读的成果。在此,衷心地祝愿你们能够在即将到来的高考中,发挥自己最好水平,考出自己真实成绩,以诚实沉着的考试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彰显社会公正,弘扬湖北精神。

普通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考试公平既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也是教育公平原则的要求。教育考试部门一直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应考的良好风气,同时对在高考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坚决予以处罚。教育部新修订并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违纪者取消单科考试成绩;作弊者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对其中四种严重作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除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外,同时停止其参加该项考试1-3年,乃至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触犯刑律者还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还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出售考题或答案的,最高可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替考或找人替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2016年我省取消了 12名普通高考违纪考生的单科考试成绩;取消了11名作弊考生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上述处理结果全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共查处违规考生21人,其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4人、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1人、抄袭他人试卷答案4人、携带规定以外物品3人、考试过程中旁窥1人、使用电子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5人、其他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3人。违规考生中有7人被取消单科考试成绩,有14人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因此,考生应当充分认识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因一时侥幸而使十年寒窗付诸东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败笔。

我们相信,全体考生一定会交上一份优秀的学业答卷。面对如期而至的高考,要相信“我能行”,相信昔日倾注的汗水一定会酿成一泓清泉!相信自己,世界其实一直在期待你破茧而出的绚丽多彩!

我们相信,全体考生一定会交上一份满意诚信答卷。高考考场应是一方净土,考场公平靠每位考生维护。考前,所有考生承诺诚信考试。希望每位考生自觉践行诚信诺言,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考出真实成绩,奠基诚信人生。

为了确保各位考生2018年普通高考顺利,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示:

1.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及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犯规,更不能违纪作弊。

2.认真保管好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3.严格按试题要求作答。错误填涂题号、选项信息,不在规定的答题区域答题都会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

4.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

5.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丢掉幻想,放弃侥幸,公平竞争,诚信应考。衷心祝愿全体考生在2018年的高考中交出满意答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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