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14:21:37] 所属栏目:[中考动态] 点击:[58]

 

荆教招〔20133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

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初中学校:

根据《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荆教招[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时间

2013年4月5日至30

二、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身高标准体重

肺活量体重指数

1000跑(男)、800米跑(女)

握力体重指数

跳绳或立定跳远

2、评分标准:

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中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

具体评分(满分)为:身高标准体重:10

肺活量体重指数:20

1000跑(男)、800米跑(女):30

握力体重指数:20

跳绳或立定跳远:20

合计总分(满分):100

3、中考成绩计分办法:

以学生体育测试实际得分的30%(满分3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三、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中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在学校现场完成测试(市教育局直属各初中学校及漳河新区各初中学校由东宝区中考办统一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中考计算机程序和统一的体质测试仪完成测试和评分、计分。

四、免考、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由各县市区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审核。免考学生按满分30分计入体育中考成绩。

2、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后,按15分计入体育中考成绩。

3、申请单项免考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满分的50%计入体育中考成绩。

4、因伤、病或意外事故暂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可申请缓考,由各县市区中考办统一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考。

五、注意事项

1、加强对体育中考的宣传。体育中考工作是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各地各校要通过家长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他们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体育中考工作。

2、加强学生的体育中考训练准备工作。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体育中考新方案,增加了考试项目,难度有所提高。今年增加的跳绳选项是新项目,由学生自由选择。可以区域性统一选项,也可以学校为整体确定选项。要引导学生加强平时的训练和测试,掌握仪器测试的要领和方法,以最佳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状态参加体育中考,确保取得好的成绩。

3、做好器材、场地的准备工作。由于今年增加了跳绳项目,各县市区中考办要指导各初中学校做好体育中考测试器材的检修、软件的调试。要做好场地的准备工作,特别是1000米跑、800米跑的场地,要根据各学校场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要求,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4、加强体育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对安全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体育中考是现场测试,特别是1000米跑、800米跑有一定的危险因素,要防止学生在测试过程中摔伤,更要防止有身体健康状况不允许进行长跑的学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各学校要在平时训练、模拟考试和学生身体健康监测时注意发现不能进行长跑的学生,动员他们放弃1000米跑、800米跑项目的测试,申报该项目的免考(按该项目的50%计分)。

六、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和管理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认真施考。要严格考试纪律,加强纪律监督和考场的封闭管理工作,保证体育考试成绩的信度。对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审批表

荆门市教育局

2013313

                                                                                                                            

荆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313日印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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