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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30 16:55:27] 所属栏目:[教育新闻] 点击:[58]

 

2013年度市招生考试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荆办文〔201315号)和《2013年度荆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荆教监〔20136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招考局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招生考试环境,扎实推进招考局民主评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围绕中国农谷战略和“四个荆门”建设,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结合“效能风暴”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实施招生考试精细化管理,大力解决影响制约招生考试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考生利益和破坏招考形象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招生考试发展环境,为促进荆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

市招考局负责成人高考、普通高考、自学考试、中考、社会考试等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每年组织考试 10多次,考生10余万人次。多年来,经过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由于招生考试工作的特殊性、局限性和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对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责和内容了解还不全面,群众或考生的期盼与招生考试工作的原则性短期内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为更好地完成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招考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四招考一满意的工作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为考生、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以打造阳光招考、依法招考、科学招考、和谐招考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树立严谨、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强化工作的条理性、规范性、科学性,切实提高各项工作质量。

2、深化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以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六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制约招生考试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制定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紧紧围绕为社会服务、为广大考生服务两大主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提高招生考试咨询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扩大招生考试信息量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在群众关心的考前教育、考中和考后服务上下功夫,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招生考试的服务热情。

3、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的,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约束,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灵活的运行机制;发扬优良学风,科学制定学习培训方案,进一步提高招考队伍整体素质;牢固树立创新理念,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体系、标准体系、评估体系的研究和创新,建设先进的招生考试文化。大力提倡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维护好招考局的良好形象。

4、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宣传服务考生的各项举措,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制度公开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各类招生考试的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三、工作步骤

()、制定方案,做好动员部署(5月下旬)。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认真谋划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动员部署。

(二)、征求意见,广泛调研(6月——7月上旬)。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通过走访、座谈、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报纸、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举措,公开承诺(7月——11月)。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承诺:

1、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考试政策。

2、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生考试信息。

3、大力推进“阳光工程”。

4、认真执行招生考试收费公示、公开、收支两条线制度,绝不发生乱收费现象。

5、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自学考试转免考、毕业证审定工作和各种合格证、准考证的发放工作。

6、考试期间聘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行风监督员为巡视员,巡视、监督考试工作。

(四)、认真开展好听证咨询、阳光服务等活动。(8月——9月)

1、积极参加电视问政,走进电视台、电台直播间,通过报纸、网络专栏、局长接待日等途径受理社会各界人士、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为考生和社会服务

2、中考、高考期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为巡视员,巡视、监督考试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重视行评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把民主评议工作、效能风暴行动和招生考试精细化管理活动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确保行评工作有序进行。

2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评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整合咨询服务类活动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行评工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和水平。

                                   市招生考试局

                                  2013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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